3.5
雷 锋 日
金栋律所 争做先锋
1963年3月5日,毛泽东为牺牲的英雄战士雷锋的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在《人民日报》发表。2012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指出,要大力弘扬雷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弘扬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弘扬雷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弘扬雷锋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弘扬雷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
01 朝阳公园西里北区社区“学雷锋”活动
3月5日是学雷锋日。朝阳公园西里北区社区举办了“学雷锋”志愿活动,北京市金栋律师事务所身先士卒,积极投身于社区志愿活动,并安排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
02 延庆区乡镇、社区村居法律服务
为积极响应远郊区法治建设,学习雷锋精神。所内多位律师赶往延庆,于延庆区多个乡镇、社区开展村居法律服务。现场群众积极咨询各类法律问题,所内律师也同活动工作人员进行法律难题的探讨。
2018年9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省抚顺市向雷锋墓敬献花篮并参观雷锋纪念馆时指出:“雷锋是时代的楷模,雷锋精神是永恒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更多时代楷模。我们既要学习雷锋的精神,也要学习雷锋的做法,把崇高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质追求转化为具体行动,体现在平凡的工作生活中,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把雷锋精神代代传承下去。”
两日的公益活动让社区与农村居民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细致的法律服务,解答居民在生产与生活中的疑惑。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如何保障社会公平,如何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带来的社会矛盾所引发的法律纠纷需要每一位法律人深入探索。